星期四, 三月 26, 2009
B.A.G.
公車上的博愛座,規定要禮讓給老、弱、婦、孺。意思是禮讓給老人、殘障人士、孕婦、小孩。我認為把「弱」定義為殘障人士,實在是太狹隘。應該要擴大,包含背著重物的女人。
「你不久後應該就可以跟美國第一夫人一樣了。」吉米說。「Why?」我用帶著一點美國黑人腔調的語氣問。心裡在想,是跟她一樣有名嗎?還是美麗與智慧兼具?還是關於笑容可掬的部分呢?
「跟她一樣手臂很有肌肉阿。整天帶那麼重的包包,我真的很佩服你耶。」原來是要說我手臂會很強壯的事情。「說不定會比歐巴馬還粗喔,不過歐巴馬也有在練肌肉,所以也不一定啦,但是這樣真的很像整天在舉啞鈴。你要不要考慮減輕一點阿?」
吉米滔滔不絕。我心想,等我有一天手臂變得跟美國第一夫人一樣粗的時候,第一個就拿你來試試手力。
我曾經試著減輕包包裡的東西。可是減輕到最後,每一樣東西都很重要,每樣東西都無法割捨,要是沒帶他們出門,一定會有「東西用時方恨無」的狀況發生。
「最重」的東西,同時也是「最重要」的,是筆記型電腦。一個女子每天背著筆記型電腦上班,就好像肩上扛著一包米一樣。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我在工地工作。其實也相差不遠了,只是我的工地是電腦,一種看似不會製造空氣污染,卻默默放射著對人體有害物質的工地。
我帶的電腦上還有一顆電池,以及電源線。光是這些東西就已經有接近3公斤重。3公斤,等於我上下班背著一個剛出生的小孩。這台筆記型電腦,的確像是我的孩子,我離不開它。每天早上,我要背著它去摩斯漢堡,一邊吃著起司蛋堡,一邊打字,就算只有20分鐘也好。
這是我每天早上上班前的快樂時光,在摩斯裡聽著低沈的音樂,木質的桌子上放著一杯熱紅茶,以及一台走到哪就用到哪的電腦,悠閒,有氣質,是美好一天的開始。代價就是每天要背著3公斤的電腦。
我曾經考慮過去買Eee PC之類的小型電腦。記得去年曾經參加由Eee PC研發團隊的設計理念講座,台上的設計師振振有詞的說:「我們並不是要取代你桌上那一台電腦,而是要成為第二台電腦,可以帶著走的那種。」我當時心想,有誰會要整天帶著電腦走呢?他們不過是想要開發非洲市場罷了,小電腦便宜,想擴大市場就是這樣。
沒想到,我就是那個會想把筆記型電腦變成身體器官一部份的人,我想帶它到處走,最好還可以小跑步。
去了大賣場看了幾台小筆電,在預算內,發現最輕的電腦也要一公斤,我目前的電腦是1.5公斤,不加拉哩拉渣的配件的話,才差500克而已,我的臂力應該可以多承受500克的重量才對。
我也曾試著把筆電放在公司,不過早上要先到公司,然後再把電腦搬到摩斯漢堡,再搬到公司上班,比起來,我寧願一開始就背著它,這樣有效率多了。
包包裡的第二樣東西,是聖經本大小的筆記本。自從看了一本教讀者如何用筆記本完成夢想以後,我每天都帶著它。而且作者還強調,用跟聖經本一樣大小的筆記本最好,大小適中。彷彿有一天沒帶著這本和聖經一樣大小的筆記本,我的夢想就會馬上破碎,會被耶穌下降頭。
「所以你的夢想,是有著和美國第一夫人一樣結實的臂膀嗎?那帶著這本書,的確可以幫助你完成夢想。」某個下賤的朋友如此說著。
一本電子筆記型電腦,一本聖經本的筆記本。「世界上哪有那麼多事情要記呢?你沒有腦嗎?用腦記阿,只有無腦人如你才會帶兩種筆記本。」朋友又這麼說著。
我的朋友真的不懂,這兩種東西對於我來說,就跟查里布朗的浴巾一樣,不只是帶來功能性的貢獻而已,還有心靈上的滿足。每天,我一定要背著它們,就算是行萬里路。
雖然,偶爾會有那樣的情況是,我完全用不到這兩樣東西的時候,比如睡過頭,以致於無法在摩斯用餐,當天的筆記型電腦就是白帶的。或是也有不想打開聖經本筆記本的時候,這種情況還蠻常發生的,不過這本筆記本比較屬於護身符的地位,有帶有保佑。
其他要帶的東西,包括雨傘、平常在公車上要看的一本書、皮包、證件、鑰匙、手機、衛生紙等。加起來起碼有五公斤重了。
我曾經因此背斷兩個包包的肩帶,跟我的肩膀比起來,那兩個包包簡直就是林黛玉般柔弱不堪。唯一誠懇又實在的包包,是我從夜市買來的兩百元包。包包的側背帶上,吊著兩個拉環,就像是在拉著我的肩膀吊單槓一樣。
如果在上班時刻坐公車又沒有座位,代表著要吊一個小時的單槓。所以講這麼多,是不是可以請公車貼上一個「請禮讓背五公斤以上的乘客座位」的標籤?這等於是抱著快兩個剛出生的嬰兒,手上有著雙胞胎在吊單槓,還不危險嗎?
博愛座不讓我們坐,真是太過份了!
「你不久後應該就可以跟美國第一夫人一樣了。」吉米說。「Why?」我用帶著一點美國黑人腔調的語氣問。心裡在想,是跟她一樣有名嗎?還是美麗與智慧兼具?還是關於笑容可掬的部分呢?
「跟她一樣手臂很有肌肉阿。整天帶那麼重的包包,我真的很佩服你耶。」原來是要說我手臂會很強壯的事情。「說不定會比歐巴馬還粗喔,不過歐巴馬也有在練肌肉,所以也不一定啦,但是這樣真的很像整天在舉啞鈴。你要不要考慮減輕一點阿?」
吉米滔滔不絕。我心想,等我有一天手臂變得跟美國第一夫人一樣粗的時候,第一個就拿你來試試手力。
我曾經試著減輕包包裡的東西。可是減輕到最後,每一樣東西都很重要,每樣東西都無法割捨,要是沒帶他們出門,一定會有「東西用時方恨無」的狀況發生。
「最重」的東西,同時也是「最重要」的,是筆記型電腦。一個女子每天背著筆記型電腦上班,就好像肩上扛著一包米一樣。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我在工地工作。其實也相差不遠了,只是我的工地是電腦,一種看似不會製造空氣污染,卻默默放射著對人體有害物質的工地。
我帶的電腦上還有一顆電池,以及電源線。光是這些東西就已經有接近3公斤重。3公斤,等於我上下班背著一個剛出生的小孩。這台筆記型電腦,的確像是我的孩子,我離不開它。每天早上,我要背著它去摩斯漢堡,一邊吃著起司蛋堡,一邊打字,就算只有20分鐘也好。
這是我每天早上上班前的快樂時光,在摩斯裡聽著低沈的音樂,木質的桌子上放著一杯熱紅茶,以及一台走到哪就用到哪的電腦,悠閒,有氣質,是美好一天的開始。代價就是每天要背著3公斤的電腦。
我曾經考慮過去買Eee PC之類的小型電腦。記得去年曾經參加由Eee PC研發團隊的設計理念講座,台上的設計師振振有詞的說:「我們並不是要取代你桌上那一台電腦,而是要成為第二台電腦,可以帶著走的那種。」我當時心想,有誰會要整天帶著電腦走呢?他們不過是想要開發非洲市場罷了,小電腦便宜,想擴大市場就是這樣。
沒想到,我就是那個會想把筆記型電腦變成身體器官一部份的人,我想帶它到處走,最好還可以小跑步。
去了大賣場看了幾台小筆電,在預算內,發現最輕的電腦也要一公斤,我目前的電腦是1.5公斤,不加拉哩拉渣的配件的話,才差500克而已,我的臂力應該可以多承受500克的重量才對。
我也曾試著把筆電放在公司,不過早上要先到公司,然後再把電腦搬到摩斯漢堡,再搬到公司上班,比起來,我寧願一開始就背著它,這樣有效率多了。
包包裡的第二樣東西,是聖經本大小的筆記本。自從看了一本教讀者如何用筆記本完成夢想以後,我每天都帶著它。而且作者還強調,用跟聖經本一樣大小的筆記本最好,大小適中。彷彿有一天沒帶著這本和聖經一樣大小的筆記本,我的夢想就會馬上破碎,會被耶穌下降頭。
「所以你的夢想,是有著和美國第一夫人一樣結實的臂膀嗎?那帶著這本書,的確可以幫助你完成夢想。」某個下賤的朋友如此說著。
一本電子筆記型電腦,一本聖經本的筆記本。「世界上哪有那麼多事情要記呢?你沒有腦嗎?用腦記阿,只有無腦人如你才會帶兩種筆記本。」朋友又這麼說著。
我的朋友真的不懂,這兩種東西對於我來說,就跟查里布朗的浴巾一樣,不只是帶來功能性的貢獻而已,還有心靈上的滿足。每天,我一定要背著它們,就算是行萬里路。
雖然,偶爾會有那樣的情況是,我完全用不到這兩樣東西的時候,比如睡過頭,以致於無法在摩斯用餐,當天的筆記型電腦就是白帶的。或是也有不想打開聖經本筆記本的時候,這種情況還蠻常發生的,不過這本筆記本比較屬於護身符的地位,有帶有保佑。
其他要帶的東西,包括雨傘、平常在公車上要看的一本書、皮包、證件、鑰匙、手機、衛生紙等。加起來起碼有五公斤重了。
我曾經因此背斷兩個包包的肩帶,跟我的肩膀比起來,那兩個包包簡直就是林黛玉般柔弱不堪。唯一誠懇又實在的包包,是我從夜市買來的兩百元包。包包的側背帶上,吊著兩個拉環,就像是在拉著我的肩膀吊單槓一樣。
如果在上班時刻坐公車又沒有座位,代表著要吊一個小時的單槓。所以講這麼多,是不是可以請公車貼上一個「請禮讓背五公斤以上的乘客座位」的標籤?這等於是抱著快兩個剛出生的嬰兒,手上有著雙胞胎在吊單槓,還不危險嗎?
博愛座不讓我們坐,真是太過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