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三月 26, 2009

B.A.G.

公車上的博愛座,規定要禮讓給老、弱、婦、孺。意思是禮讓給老人、殘障人士、孕婦、小孩。我認為把「弱」定義為殘障人士,實在是太狹隘。應該要擴大,包含背著重物的女人。

「你不久後應該就可以跟美國第一夫人一樣了。」吉米說。「Why?」我用帶著一點美國黑人腔調的語氣問。心裡在想,是跟她一樣有名嗎?還是美麗與智慧兼具?還是關於笑容可掬的部分呢?

「跟她一樣手臂很有肌肉阿。整天帶那麼重的包包,我真的很佩服你耶。」原來是要說我手臂會很強壯的事情。「說不定會比歐巴馬還粗喔,不過歐巴馬也有在練肌肉,所以也不一定啦,但是這樣真的很像整天在舉啞鈴。你要不要考慮減輕一點阿?」

吉米滔滔不絕。我心想,等我有一天手臂變得跟美國第一夫人一樣粗的時候,第一個就拿你來試試手力。

我曾經試著減輕包包裡的東西。可是減輕到最後,每一樣東西都很重要,每樣東西都無法割捨,要是沒帶他們出門,一定會有「東西用時方恨無」的狀況發生。

「最重」的東西,同時也是「最重要」的,是筆記型電腦。一個女子每天背著筆記型電腦上班,就好像肩上扛著一包米一樣。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我在工地工作。其實也相差不遠了,只是我的工地是電腦,一種看似不會製造空氣污染,卻默默放射著對人體有害物質的工地。

我帶的電腦上還有一顆電池,以及電源線。光是這些東西就已經有接近3公斤重。3公斤,等於我上下班背著一個剛出生的小孩。這台筆記型電腦,的確像是我的孩子,我離不開它。每天早上,我要背著它去摩斯漢堡,一邊吃著起司蛋堡,一邊打字,就算只有20分鐘也好。

這是我每天早上上班前的快樂時光,在摩斯裡聽著低沈的音樂,木質的桌子上放著一杯熱紅茶,以及一台走到哪就用到哪的電腦,悠閒,有氣質,是美好一天的開始。代價就是每天要背著3公斤的電腦。

我曾經考慮過去買Eee PC之類的小型電腦。記得去年曾經參加由Eee PC研發團隊的設計理念講座,台上的設計師振振有詞的說:「我們並不是要取代你桌上那一台電腦,而是要成為第二台電腦,可以帶著走的那種。」我當時心想,有誰會要整天帶著電腦走呢?他們不過是想要開發非洲市場罷了,小電腦便宜,想擴大市場就是這樣。

沒想到,我就是那個會想把筆記型電腦變成身體器官一部份的人,我想帶它到處走,最好還可以小跑步。

去了大賣場看了幾台小筆電,在預算內,發現最輕的電腦也要一公斤,我目前的電腦是1.5公斤,不加拉哩拉渣的配件的話,才差500克而已,我的臂力應該可以多承受500克的重量才對。

我也曾試著把筆電放在公司,不過早上要先到公司,然後再把電腦搬到摩斯漢堡,再搬到公司上班,比起來,我寧願一開始就背著它,這樣有效率多了。

包包裡的第二樣東西,是聖經本大小的筆記本。自從看了一本教讀者如何用筆記本完成夢想以後,我每天都帶著它。而且作者還強調,用跟聖經本一樣大小的筆記本最好,大小適中。彷彿有一天沒帶著這本和聖經一樣大小的筆記本,我的夢想就會馬上破碎,會被耶穌下降頭。

「所以你的夢想,是有著和美國第一夫人一樣結實的臂膀嗎?那帶著這本書,的確可以幫助你完成夢想。」某個下賤的朋友如此說著。


一本電子筆記型電腦,一本聖經本的筆記本。「世界上哪有那麼多事情要記呢?你沒有腦嗎?用腦記阿,只有無腦人如你才會帶兩種筆記本。」朋友又這麼說著。

我的朋友真的不懂,這兩種東西對於我來說,就跟查里布朗的浴巾一樣,不只是帶來功能性的貢獻而已,還有心靈上的滿足。每天,我一定要背著它們,就算是行萬里路。

雖然,偶爾會有那樣的情況是,我完全用不到這兩樣東西的時候,比如睡過頭,以致於無法在摩斯用餐,當天的筆記型電腦就是白帶的。或是也有不想打開聖經本筆記本的時候,這種情況還蠻常發生的,不過這本筆記本比較屬於護身符的地位,有帶有保佑。

其他要帶的東西,包括雨傘、平常在公車上要看的一本書、皮包、證件、鑰匙、手機、衛生紙等。加起來起碼有五公斤重了。


我曾經因此背斷兩個包包的肩帶,跟我的肩膀比起來,那兩個包包簡直就是林黛玉般柔弱不堪。唯一誠懇又實在的包包,是我從夜市買來的兩百元包。包包的側背帶上,吊著兩個拉環,就像是在拉著我的肩膀吊單槓一樣。

如果在上班時刻坐公車又沒有座位,代表著要吊一個小時的單槓。所以講這麼多,是不是可以請公車貼上一個「請禮讓背五公斤以上的乘客座位」的標籤?這等於是抱著快兩個剛出生的嬰兒,手上有著雙胞胎在吊單槓,還不危險嗎?

博愛座不讓我們坐,真是太過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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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三月 23, 2009

退散的機車魂

如果世界上有時數65公里直排輪,也許我去上班的路上,就不會有陰霾籠罩。自從某天晚上在南京東路上,被一台機車從後面撞上後,我就有了騎車恐懼症。

我還記得那個撞我的機車騎士姓范。

看范先生的樣子,平日的休閒活動應該是去台客pub,也許當天晚上就是去趕場,不曉得南京東路上每兩公尺就有一部違規停靠的汽車。當時的我,騎著機車龍頭不太穩的黑色125,時速約30,就像隻烏龜一樣。范先生以時速70迅速縮短我兩距離。

每次沿著騎樓前進,我最討厭碰到停靠路旁的計程車。偏偏就在要繞計程車而行的時候,范先生來不及煞車,撞上我機車的屁股,他連車帶人滾到一旁去。原本已經夠擠的南京東路,一時之間停擺了。而我的高跟鞋被撞飛,機車則是靠著歪歪斜斜的龍頭,搖到一旁去,沒事。

撞人的反被撞開,范先生從一旁的地上爬起走向我。被搖到一旁的我,心裡想「我就要被台客攻擊了!!」沒想到范先生站了起來後,直接走到計程車旁邊,眼睛直看著前面遠方,大叫「下來!」我確定自己暫時是安全的之後,趕緊跳著跑去飛到路中的高跟鞋。

當時的計程車司機剛好載到一位歐巴桑,正準備將車開出車道,卻被范先生給擋了下來。「喂!就是你剛剛要左轉出車道,這位小姐才會減速,我才會撞上她,你說要怎麼辦?!」范先生將我的心聲說出來了,就是有這種違規的計程車,才會置機車生命安全於不顧。

穿好了掉到一旁的高跟鞋,我無聲的看著計程車司機和范先生,耳邊伴隨著陸續駛過的車潮聲浪。「先生,是你撞上人家的,關我什麼事阿?」司機先生說。歐巴桑乘客這時也下車湊熱鬧了,而且還沒有離開這台計程車的打算。

「就是你要左轉,我一直煞車不住,才會撞上她阿,你說你是不是要負責?!」范先生回答。天哪,這位先生,你會不會太笨?你這樣不是承認自己車速過快?原本我想要幫腔,無奈他的回答持續讓我噤聲。我的兩眼呆滯,彷彿是個剛剛才被撞傻的啞巴,靜靜看著這兩位先生吵架。這時的我,只想要趕快離開現場,反正高跟鞋撿回來了,我的車子也沒事,趕快讓我離開這條可恨的南京東路吧!

「我不管啦!我要叫警察來,就是這樣。」聽見范先生這麼說,台客都是這麼執著嗎?叫警察來,只是白費功夫罷了。就這樣,我又沒說話,心裡卻像是抱著頭殼的扭曲人物,腦中持續否認自己剛剛曾經經歷一場車禍。

「小姐,你沒事吧?」我點點頭。范先生的手肘和膝蓋都有挫傷,我拿衛生紙給他擦。「沒事,我只有鞋子飛走而已,你應該傷得比較嚴重吧。」范先生說:「我叫了警察,警察等一下就來。那個計程車就知死了!」

過了20分鐘,整整20分鐘。計程車司機、車上的歐巴桑、我和范先生,都像看著遠方的木頭人,兩眼望穿到南京東路上應該可以為我們成立望夫涯的立牌了。

我偶而回頭看看計程車的歐巴桑,心想她應該是計程車司機的朋友吧?或是個不趕時間的南部人。總之這麼一場不關她的事情的車禍,也讓她待了20分鐘。


警察終於來了。「發生什麼事阿?」警察問。「就是他要左轉,然後她為了閃避左轉,就減速,然後我從後面來就撞上她。」范先生手指來指去訴說原委。「是這樣嗎?」警察轉頭問我和那位計程車司機。

「是沒錯啦,不過我怎麼知道這位先生會撞上她阿。」司機先生說。身為被撞的「她」,我半句話都沒說,趕快離開現場是我最大的心願。

「我堅持要留下筆錄啦。」范先生說。我發現他真的很喜歡把事情搞大,偏偏他自己又是撞人的那個。「你要做筆錄,現在就要叫救護車送醫院喔。」警察說。我心想,對阿,趕快送去醫院把這位先生的腦袋檢查一下,請醫生摘除他喜歡把事情搞大的DNA才能出院!

「我不要送醫院,」身為唯一一位受傷的肇事者,范先生堅決不去醫院。「不行,要做筆錄就要去醫院。」警察堅持。「那就不要。」范先生說。

我以為這樣就可以脫身了,搞了快一小時,順了范先生的意,叫了警察,警察來了,又說不做筆錄,我的理智,已經淹沒在南京東路的車潮裡。

「那就來簽個名,就可以走了吧。」警察說。頓時我心裡響起一陣歡呼。我們三人各拿出證件給警察,警察走進車內寫單子,過了五分鐘,他像個老師發考卷一樣唱名,首先被叫去的是計程車司機,他得到罰單一張。「什麼?!」原本以為不關他的事的計程車司機,在收到罰單後,向警察做了個苦臉。「違規停車,誰叫你要停在紅線呢?」警察說。計程車司機聽到後,摸著鼻子只好認了。

接著范先生還有我,同時被叫去。「你們兩個駕照駕照都過期啦,要意思罰個幾百塊。」「什麼?!」我重演了計程車司機的台詞。身為被撞的人,我在此苦苦等待快一小時,得到的竟然是一張罰單!就在這張罰單即將成為壓垮我的最後一根稻草之際,范先生趕緊說:「那個…我幫你繳,不好意思。」警察聽到後說:「你不要騙她,說要幫人家繳,就要記得繳,不然會加倍喔。」

范先生接過我的罰單,說:「我會幫你繳啦。阿我留一下我的手機,你有怎麼樣再打電話給我。」「蝦,不用了。」我要你這個瘟神的手機幹嘛?「這樣是對你有保障,你如果被撞之後有什麼問題,打電話才找得到我。你記一下,我姓范,手機是09XXXXXXXX」。


過了這麼久,我都沒收到罰單的催繳,可見台客范先生很有義氣的幫我繳錢了。現在,我罹患了害怕被機車從後頭撞上的恐懼症,而且再也無法在南京東路上騎車,現在都以公車代步。

范先生的手機號碼我早就丟了,要是我還留著他的手機,我想在半夜的時候,趁他在台客pub裡跳舞時留言:「還我大膽騎車的精神來!」我想我身為台灣騎士的精神,已經跟著當初被撞飛得高跟鞋逃走了,再也撿不回來。自此成為要搭公車上下班的上班族。
 
posted by 米花 at 10:18 下午, | 0 comments
星期四, 三月 19, 2009

擴散

昨晚,收到商週的電子報。我趕緊擴大電子報的頁面,將每個標題看個仔細。「有了!我上商周了。」雖然這並不令我意外。

還是跟同事講了。Daniel看完文章後說:「那你還在尼爾森幹嘛?」彷彿我應該繼續幹著一些「偉大」的事情。

雖然我從不否認一個人到了異鄉,會變得比較不同,遇到的事物,也都會在保鮮期內。不過,我一直覺得造成這些「不同」的改變,除了環境的塑造以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元素--- 心胸開闊。

到了國外,彷彿變成一個「Yes Man」。「要不要去釣墨魚?」「好。」「要不要週末坐12小時的車去旅遊,半夜再回來?」「好。」

如果人生,能夠維持在「試試看也好」的心態,冒險,就成了生活。可惜有好多的擔憂,化成一道荊棘的牆,隨著年齡而成長。

不過我還是相信,這道牆並非堅固。當你說它不在時,它就不在了,重點是要真心的說。

佛說,萬法唯心造。當坐在菩提樹下的佛陀,所感受的世界可以超越過去、未來,遍及各次元空間時,是不是代表著心的世界,形塑「真實」的世界?

最近,我的日子是封閉了,不過到也不會感到不適。反正人是需要「生活意義」的動物,就算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只要賦予它「重大意義」,人就會感到滿足。像是以前報導「大老闆掃廁所」一樣。那些大老闆,平常在家會幫忙掃廁所嗎?上課掃廁所就不同了,還可以運用到EMBA裡學到的管理學問,還有一些要放下身段的做人道理哩。

也許,人的「生活意義」常常建構在一些不想認知的事實上,那些恐懼、自我束縛,被埋到潛意識去了,化成養分,滋養著生活意義。

長大了,學會了提起。卻很難學會放下了。

說回商周,我一直覺得,各個雜誌媒體在報導之前,都有一個前提。商周的前提,是「成功的人物」或「順遂的人生」。天下雜誌,則是「為了理想而奮鬥」。壹週刊,偏向話題,人也有出糗的一面。

在這些前提之下,各媒體把故事塑造成他們想要的形狀,販售給內心渴望這些故事特質的讀者們。

以前,我可是把壹週刊當驕傲。「揭發吧!你們這些自以為高高在上的人。」現在,卻覺得商周好看一些。卻跑去訂了30雜誌,這本不知道是抱著什麼心態在報導的雜誌,也許,這就是臨近30的人的困惑吧?所以他們的報導也總令我困惑。

 
posted by 米花 at 8:39 上午, | 0 comments
星期四, 三月 05, 2009

發現大明星






















種一株滿天星在草莓醬罐子裡
放在廚房
代表甜味、夢想與生活的現實
陪它慢慢長大

漸漸的
草莓醬的甜味被遺忘了
陪伴在夢想般滿天星旁的
是刻苦的菜瓜布 身上滿是刷過髒污的綠刺
讓滿天星都灰了

滿天星繼續長著
玻璃罐上斗大的「草莓醬」字眼
其實才是它成長的養分
在邁向天花板的同時
滿天星低頭看著玻璃罐笑了


水龍頭也嘩啦啦唱了
白麵包聽到聲音就來了
說它想找草莓醬一起去烤箱

這句話被烤箱聽到
趕緊啟動斷電系統
暗摸摸的廚房裡
只剩下星斗綻放


是草莓醬滿天星本人!
 
posted by 米花 at 9:41 下午, | 1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