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四月 12, 2005
這星期日下午,突然出現難得的優閒。與朋友們一起在家裡吃午飯、看電影,好像就洗滌了前夜灣仔pub霓光。來到香港,老往夜店裡鑽,但前夜的Carnegies’ pub特別躁熱。
夏天來了不說一聲,一大群人就在暗光下扭動,甩了一身汗,凌晨3點還不睡覺。灣仔附近的pub是混合紅燈區,但治安並不亂,是個守規矩的紅燈區,不過去灣仔的男人就太過精蟲衝腦,還是蘭桂坊好點。
星期天晚上,韓國室友Jiin突然跟我講:「我覺得我不應該那麼常去夜店。」我聽了毫不留情的大笑,她是個很愛去夜店的人,怎麼突然覺得自己去夜店的頻率太常了。我說也是,要是持續下去,誰不爆肝。
很奇怪的是,在那裡扭阿扭的,就會明白自己是個怎樣的人。至少知道自己無法扭很長的時間。有些人只要幾首歌就可以進入忘我的境界,整張臉像包子一樣皺在一起,嘴巴含著歌詞,手舉高,腳擺動,然後以為前後都沒有人似的擠阿擠,汗貼汗,黏溚溚。這就是夏天的夜店,冷氣不夠強。
西方人稱去夜店是生活,其實我很喜歡去的感覺,只是要是在下班後去,就像又多了一份工作,因為太累而杵在那邊是很難看的,僅能蠕動。
星期六晚上去灣仔很好,星期天下午的優閒很好。來到香港兩個半月,我開始選擇自己的樣貌,慢慢形塑。
Meicy 2005/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