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二月 25, 2005
之前在台北騎車時,常是塞在擁擠的車潮裡,分了心。一有大車或公車擦身而過,腦中就浮出一個景象。
那個景象是這樣的,我被一台大卡車直直的輾過去,一分一毫都不差,身體有多寬,卡車的輪胎就有多寬,不過那台卡車就跟熨斗一樣,它用輾的方式把我燙平了,於是我變成一張人型貼紙,擺成大字型,被輾過以後,就隨著風飄走了。是一張永遠也不會黏在一個地方的人型貼紙。
我在騎車時,常想像自己下一秒就會因車禍而死,可能是因為常在台北騎車,看了很多次躺在路邊,被黃布蓋著,機車橫躺在一邊的事故,所以在騎車時時都覺得自己會性命不保。
不過這種人型貼紙的幻想,來到香港後就從未浮現在腦海中。直到上個星期又出現一個新的,我辦公到一半,突然想到自己的頭被抓去放在砧板上,然後舌頭伸出來,一把大菜刀把我舌頭剁成一塊塊,放在小碟子上,等著下酒。
這種想像都是幾秒鐘而已,不過很奇怪的,卻受環境的影響很大。我猜一定是我潛意識或根本是有意識的認為香港人講話太吵了,所以才會從人型貼紙變成舌頭下酒菜。
之前坐地鐵時,看到一個平面廣告,就是香港職業安全健康局要大家小心職業聽覺障礙,注意工作噪音之類的,這在香港的確是很需要的。
還有我近日看到一則香港的電視手機廣告,好像是Nokia的,是一個男人拿著手機,走到鐵道旁急著講電話,忽然火車呼嘯而過,轟隆的一聲,想必對方是聽不到手機聲音了,不過對方卻下了火車,與男主角相見,證明Nokia的手機在大噪音中,還是可以聽得清楚。
我發現在香港因為大家講話普遍較大聲,所以要講手機得大聲喊,對方才聽得到。就像每次要看表演,只要前面的觀眾昂頭站起來,後面的人勢必不能蹲坐著一樣。我想廣告最後應該要加一句「火車轟隆聲,不比香港人講話大聲。」
這只是在開香港人的玩笑,要是香港沒有這種活力,就不會是香港,香港是有buzz的好地方。

